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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南风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同意与佛山市南海富电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将公司所有的A、B、C、D、E、F厂房、办公楼的屋顶以及停车场和配电房等场地(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提供给南海富电用于投资、建设、运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期限为25年。

建成后,南海富电将该光伏电站所发电量按当地供电局与公司的实际结算电价(含国家规定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的折扣价格优先供应给公司使用。具体电价折扣率根据以下各档位确定,同时佛山市南海富电投资有限公司给予南风股份每月固定优惠电费3.33万元(含税),在每月双方电费结算时抵扣。

电价折扣率如下:

南风股份表示,此次与关联方南海富电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公司可享受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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