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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罪犯改过自新,促进维护监狱良好改造秩序,7月6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汾阳监狱召开减刑案件集中宣判大会,依法对汾阳监狱报请的79件减刑案件进行公开集中宣判,79名服刑人员获减刑。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文胜,汾阳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武海滨出席宣判大会,市中院减刑假释庭庭长李艳丽,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斌参加宣判大会,汾阳监狱近千名服刑人员旁听宣判。李艳丽宣布减刑名单,李斌现场监督并发表监督意见。

杨文胜指出,减刑工作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公开宣判让司法的阳光照进高墙,提高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减刑工作的公信力。他希望获得减刑的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并期望全体服刑人员要时刻反省自身行为,改正不良习惯,积极调整心态,不断加强政治改造、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和文化改造,摒弃旧习陋习恶习,争取减刑机会,把社会的关心、对亲人的愧疚转化为积极改造的动力,用自己的汗水彻底洗刷灵魂的污垢,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服务人民,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

会后,法检监举行联席会议,解读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证据审查指引(试行)》,就证据指引发表观点,对证据形式、证明标准进行了深入有效交流。

吕梁中院通过这样一堂生动的预防再犯罪法治公开课,极大地触动了服刑人员的思想情绪,警示震慑了刑事犯罪,促进和激励罪犯改造,帮助罪犯真正改过自新,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效提升了减刑案件审判质效。(吕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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