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池州市教体局发布2023年池州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取消必考项目1000米(男)、800米(女),纳入选考项目。考试原则上5月中旬前完成。若遇不利天气,可适当延迟。具体时间由各县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资料图片)

方案显示,凡报考池州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取消必考项目1000米(男)、800米(女),纳入选考项目。男女生各从以下选考项目中任选2项考试:

1. 1000米(男)、800米(女);

2. 足球项目(男、女);

3.1分钟跳绳(男、女);

4.立定跳远(男、女);

5. 掷实心球(男、女2公斤);

6.坐位体前屈(男、女);

7. 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8. 篮球项目(男、女)。

体育考试总分值为60分,每个项目满分均为30分。各单项成绩测试时以0分为起点,不得设最低分。

市教体局要求,要充分了解学生新冠康复情况,针对学生居家学习和体质、体力、运动技能有所下降的现状,科学设计、稳妥有序安排体育教育教学活动,做好课前充分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课中要及时观察学生的身体状况、运动表现和情绪变化,教育提醒学生在运动锻炼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要立即停止运动并及时就医,严防出现意外。引导学生结合自身实际,对考试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和锻炼。考试开始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体检。凡患有疾病,不适合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坚决实行免考。

免考与缓考办法

原国家教委在《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对确实丧失了运动能力的残疾免考体育的学生,按满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其它免考体育的学生,按总分的60%的分数计入学生升学考试总分”。据此规定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市对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中的免考、缓考相关事项,规定如下:1.因肢残丧失全部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考生,其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值的100%计入中考总分。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全部项目或单一项目免考,其中免考项目成绩按照该项目分值的60%计分,参加考试的项目,以测试取得的成绩计分。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申请缓考的学生,由当地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领导机构规定时间,集中组织一次补考。补考期间,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办理免考手续,其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的60%计入总分。4.申请免考、缓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因肢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残疾证(残疾类别为肢残);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意外事故等原因而申请免考、缓考的考生,须提供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等证明材料。5.各地应组织包括医学专家、残联相关人士在内的审核组,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县(区)教体局研究制定。考生获准免考后,其免考申请表、免考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须存入学生档案。6.申请免考、缓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池州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注明免考、缓考原因,报当地县(区)教体局审核。7.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因突发疾病或受伤等,考生未能完成全部项目的考试,已参加考试的项目成绩作为考试成绩,不得补考。未完成的项目补考参照上述免考与缓考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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