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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讯5月5日,因涉及控制权变更的股份转让协议披露不及时、股东隐瞒股份代持协议,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等违规行为,ST万林(603117)连收上交所两份监管处罚通知。
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决定中指出,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2021年3月16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上海沪瑞实业有限公司与陈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明拟以每股6元购买上海沪瑞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4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89%,交易总价为2.64亿元。
上述股份的实际持有人为陈明堂兄陈浩,且公司自上述股权权益变动时即知悉此事,但公司在关于权益变动事项临时公告及后续定期报告中,均将陈明作为股权收购方及前十大股东予以披露,而未说明股权代持情况。
公司未准确披露股东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形,以及公司股东其他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主要责任主体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同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上海沪瑞实业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黄保忠、实际控制人樊继波及有关股东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因涉及控制权变更的股份转让协议披露不及时、股东隐瞒股份代持协议,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等违规情形,上交所对公司原控股股东上海沪瑞实业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黄保忠、实际控制人樊继波及有关股东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财经记者何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