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浙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该行董事会通过的《关于购置深圳分行办公用房的议案》被一位董事投出反对票一事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此次买楼耗用的风险加权资产占配股带来的风险加权资产增量的比重仅1.5%,且租赁办公用房也按照租赁期限而不同程度消耗风险加权资产,租赁或购买物业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影响虽有区别但均在较小范围之内。同时,购买办公用房事项在该行内部经过了多轮决策程序,董事会选择此时审议并公告,主要是商务谈判和履约进程方面考虑,与配股进度重合纯属巧合,公告也显示,买楼所用资金不来自于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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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利益和关切,将认真听取市场声音,合理运用宝贵的资本,盘活固定资产存量、严格把控增量,聚焦银行主业,为广大股东创造可持续的价值回报。”浙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
6月25日,浙商银行发布的公告中,《关于购置深圳分行办公用房的议案》被一位董事投出反对票,引发广泛关注。
公告显示,该行董事胡天高投出了反对票,反对理由:一是从浙商银行目前实际情况看,资本耗用应优先聚焦于生息资产;二是该办公用房的买入时机有待商榷。
年报显示,董事胡天高由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名,该公司持有浙商银行5.84%的股份。
浙商银行《关于购买营业办公用房的公告》披露,该行深圳分行基于业务发展、人员队伍的逐步扩大,以及长远发展考虑,经多次现场勘察、比选、研究,拟购置深圳中洲滨海商业中心西塔(1栋A座)第1-21层作为营业办公用房使用。合计资产购置费用约23.34亿元。
“为满足经营需要,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房屋作为深圳分行营业办公用房,本次资产购买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告还显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告的发布正值浙商银行配股期间。6月26日晚间,该行发布了A股配股结果情况,有效认购占可配售股份总数比例达96.32%,即此次A股配股成功。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在浙商银行之前,近几年有且仅有江苏银行、宁波银行、青岛银行成功配股,最终有效配股比例分别为93.12%、99.13%、94.87%。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