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是全球清洁能源转型最有力的倡导者之一。2021年,欧盟提出了清洁能源转型2030目标:相对于1990年水平,温室气体排放量降低40%,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占比达到32%,能源效率提升32.5%。为实现这一目标,在2021-2030年期间,欧盟内部能源投资需要增加近一倍,即从2011-2020年期间的平均每年2290亿欧元增加到2021-2030年的平均每年3960亿欧元。这一巨量投资将通过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合作解决。欧洲投资银行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已于2021年停止对化石能源项目进行投资,声称将转型成为一家“气候银行”,并制定了能源转型支持计划。其支持手段主要有如下几项。
一是制定与欧盟能源转型同步的路线计划图。欧盟为能源转型制定了实施计划,并拟定了一系列重要项目。欧洲投资银行已根据欧盟能源转型计划的项目范围和技术标准进行了资金支持计划的相应部署。
二是积极支持低利润、长周期和新兴的绿色项目。例如,以节能为目的的建筑物翻新、大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可再生能源的存储和互联系统等项目是欧洲投资银行的重点支持对象。这些领域能够得到的社会投资相对有限,需要通过政府投资和银行投资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共同克服资金障碍。
其三,加强与欧盟内部成员国的合作。为推动欧盟成员国层面的能源转型计划实施,欧洲投资银行与各成员国及相应能源部门加强对话和合作,共同制定国家层面的融资措施,并对成员国提供能源转型相关咨询和培训服务。
第四,为能源转型带来的经济结构调整提供缓冲。对部分欧盟成员国来说,煤炭开采等传统能源工业是重要的经济活动,提供大量就业机会。能源转型所带来的经济结构调整将对这些地区的就业和经济安全带来冲击。欧洲投资银行承诺与欧盟委员会合作,通过提供资金和知识服务,减轻能源转型对就业和经济活动的影响,并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欧盟绿色转型的经验和相关路线图可资借鉴。同样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引领者,中国于2020年提出“碳达峰、碳中和”重要目标,并为此进行着能源结构的稳步调整,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储能电池、配电网络建设等领域亦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近年来,中国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工具等均有较快发展,但从银行的授信结构看,对传统制造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行业的支持比例仍然偏高,对绿色低碳行业的信贷支持比例相对较低,也还未形成对项目的气候风险和碳排放等环境因素进行量化评估的评价体系,对高风险、长回报的绿色项目更是存在风险回避的现象。未来,中国金融机构应提升对绿色产业融资和环境权益交易的关注,制定全面的行动方案,与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开展对接,将信贷政策和信贷资源向能源转型相关项目倾斜,为能源转型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