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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农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正式公布,将于2023年6月1日实施。

.农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是指县级以上政府根据需要针对农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按照不同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的平均价格。

.我市农用地基准地价以2021年1月1日为基准期日,按照耕地、园地、林地、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5类土地用途,将土地划分为4个级别,使用年期为30年,权利类型为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地价水平为1.28-6.41万元/亩。

.我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以2021年1月1日为基准期日,按照住宅、商服、工业、公共服务、交通运输五大类细分的21种土地用途,将土地划分为4至8个级别,使用年期除宅基地无年期限制外,其余用途参照城镇建设用地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地价水平为109-4030元/平方米。

.此项成果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支撑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强化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的重要举措,与城镇基准地价共同构成我市城乡统一的政府公示地价体系,为农用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价格评估提供参考依据。(津云新闻记者田巧梅 通讯员焦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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