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制定《安徽省旅游风景道认定基础条件》,并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旅游风景道认定工作。
旅游风景道是指位于风景优美地段,有一定长度并沿着特定方向延伸,具有良好旅游体验,融合交通、景观、游憩和保护等多重功能的复合型道路。
《基础条件》分别从必备条件、资源品质、旅游交通、道路主体、服务设施、安全及信息化、生态环境、运营管理等8个方面进行明确要求,其中提出旅游风景道应具有“看得清”“进得畅”“停得下”“玩得好”“留得住”等5项必备条件;旅游风景道视域范围可视性和观赏性强,空间配置优美合理,疏密有致,人工干扰度低,行道树不遮挡视线,有明显的出入口和起迄点;可进入性强,干线、支线、连接线以及交通接驳设施互联互通,有效串联、连接贯通各类旅游资源节点、服务设施等;设置与游客数量相匹配的停车场和停车港湾带,配套观景区、休憩点、服务驿站、旅游厕所以及交通换乘区域等服务设施,换乘便捷,打通最后一公里;沿线旅游业态丰富、主题突出,沿线两侧5公里范围内拥有3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特色旅游名村、美食村等旅游资源;沿线建设多元、充足的旅游餐饮、休闲、住宿、土特产品销售等场所,服务便捷、管理规范。(记者 张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