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青网讯 近日,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00所,其中新建558所,改扩建442所。到202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55%以上。

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

《通知》明确,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和各地实际,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社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推动城市居住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产权及时移交当地政府,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满足就近入园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等机构开办幼儿园,扩大特殊学前教育资源。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班额”现象,杜绝新增无证幼儿园。

严禁“有编不补”

《通知》规定,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探索创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重点保障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用编。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可将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变更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个月内完成信息更新。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通知》要求,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幼儿园的玩教具、园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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