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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电动车;加装、改装或者更换电动机、蓄电池等动力装置,导致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可近日,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管局张家山市场监管所在某车行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行销售的7辆品牌电动自行车的坐垫尺寸和蓄电池类型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不符。目前,该车行涉嫌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已立案调查,这也是我市查处的首例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
经查,该车行的负责人对7辆品牌电动自行车加装了坐垫、换装了航程大的蓄电池。执法人员对该车行的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将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恢复原装,同时对其涉嫌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立案调查,拟予以行政处罚。
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市民短途代步出行的一大选择,但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为追求销量,对销售的车辆进行了改装、加装,增加巡航里程,提高行驶速度,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记者了解到,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 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严禁提供电动自行车改装、拼装、加装等服务,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请认真核对实车与合格证是否一致,核查电池与合格证型号是否一致,不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加装,以免人身财产安全受损。如发现商家存在加装改装鞍座、改装电池仓、增加续航、加装后座后备箱、改装提速等违法现象,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大江晚报 芮娟 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