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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黄某开设赌场一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虚拟赌博场所,邀请他人进入,组织人员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书于4月2日生效。

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至2022年8月,被告人黄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软件创建“房间”,通过微信邀请他人进入该“房间”,组织人员利用软件在该“房间”内赌博,并接受参赌人员查某某、秦某某等人投注赌资共计人民币54596.5元,被告人黄某从中抽取台子费非法获利约人民币9000元。去年8月26日,被告人黄某主动投案至公安机关。去年8月27日,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被告人黄某手机一部。今年2月22日,被告人黄某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9000元。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叶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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