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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开展全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专项整治行动,降低招标投标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通过本次整治行动,全面清理规范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于存在违规收取或依规应返未返的,深入组织调查摸底,限期督促清理返还。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谁收取谁返还、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落实返还工作责任,5月底前,保留的四类保证金应退未退部分返还比例原则上不少于70%;8月底前,保留的四类保证金应退未退部分全部返还到位。任何单位不得非法扣押、拖欠、侵占、挪用各类保证金。除四大类保证金,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实习生 史传琦 记者 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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