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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采取降低申请门槛、强化监督管理、开展法治宣传等措施,做细做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让他们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截至目前,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84件,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降低申请门槛,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机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推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实现未成年人申请“零等待”。对未成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性侵害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免予家庭经济状况审查。对行动不便的残疾未成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
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效。指派善于和未成年人交流、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通过随机抽取案件旁听、回访当事人、听取办案机关的反馈意见等方式,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开展法治宣传,扩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社会影响。结合“八五”普法,加强与教体、团委、公检法等部门合作,多次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专业优势,紧贴未成年人学法用法需求,精心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讲堂”等活动,重点宣传法律援助范围、申请程序和典型案例等,使广大未成年人了解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同时,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记者 付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