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为女方,患有智力残疾;被告为男方,因患脑梗无法正常交流。这引起了承办法官的疑惑:这样的老两口难道是因为“感情破裂”离婚,还是另有隐情?

法官经过多次走访原告监护人,被告居住的养老院相关人员,终于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原、被告这些年因身体原因,均无法自理,且生活困难。原告由其二姨监护,居住在东丽区;被告居住在河东区某养老院,二人分别从两区民政局领取个人低保。前不久,经民政部门审查,存在婚姻关系的双方,不得同时从两处领取低保。为了能继续领取低保,维持正常生活支出,原、被告才有了离婚的想法。为切实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经法院多方协调,承办法官充分沟通联络,在市、区妇联的大力协助下,两区民政部门有效对接,跨地区协调联动。经核实相关情况,民政部门认为,双方虽仍存在婚姻关系,但因严重的身体疾病,无法共同生活,且确实生活困难,最终决定为二人保留低保待遇,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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