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活力,日前本市出台《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本市(含驻津)经国家新闻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报社(刊)、广播电台、电视台、新媒体机构等单位中,现职岗位从事新闻采编专业工作的人员,满足申报条件的,可参加相应层级新闻系列职称评价。
新闻系列职称分为记者和编辑两个专业类别,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申报新闻系列职称应依法取得有效的新闻记者证。
《实施意见》对评价标准进一步进行了完善,提出“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全面考察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立场、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同时,打破“唯论文论”,突出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评价。将新闻专业技术人员采写编辑的消息、通讯、评论,拍摄录制的图片、音频、视频,制作的新媒体作品等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注重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评价方式也将更为丰富,初级职称采用单位自主聘任的方式,中级、高级职称采取评审方式。
此外,向优秀人才和基层一线倾斜。对海外引进新闻专业人才、在新闻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或急需紧缺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业绩特别突出的,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新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能力和任职年限要求,引导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群众、扎根基层。(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