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根据4月1日起新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一次记9分。
记者在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清明节假期前夕和首日,仍有个别驾驶人因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或因故障停车时未按规定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市民,切勿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更不能将应急车道作为“超车道”“停车区”“休息区”。
4月3日,清明节小长假的第一天,11时45分,高速公路支队滨保大队交警巡查至津宁高速公路宁河方向14公里+100米处时,发现应急车道内停有一辆白色小客车,车后并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立即上前予以纠正。据了解,该车驾驶人因心急回复手机信息,便不假思索地将车辆靠边停入了应急车道。交警向该驾驶人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及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危险性,同时依法对其予以二百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驾驶人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险。
此外,公安交管部门提醒驾驶人,根据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一次记9分。此前,以非营运车辆为例,该项违法行为对驾驶证记6分。
(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