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用有限的商品数满足消费者的绝大部分需求,上架的商品自然要优中选优才行。在众多公开报道中,山姆往往会与“严苛的选品标准和品控体系”相挂钩,甚至强调如果市面上没有符合山姆高选品标准的商品,山姆选择创造标准和商品。资料显示,山姆内部存在严密的选品考核机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年度选品策略、品类方向,在周考核中决定每一个单品的进出场顺序,在确定选品后,山姆会员超市还会进行随机考核,用来评估具体的商品选择、新品上市以及汰换。
山姆中国首席采购官张青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选品方面,我去问三个问题,品类采购负责人可能会问十个问题,再到采购可能会问一百个问题。这是山姆对商品极致关注的文化塑造,是非常关键的”。
即便问了这么多问题,每周都会进行产品考核,山姆的货架上还是出现了“仿版”Dior。胡春才认为争议商品的出现,不仅证明山姆会员超市在选品制度上存在漏洞,也让消费者对其品牌的信誉度大打折扣,这对于山姆会员超市的未来发展和口碑树立有着非常不利的影响。对于山姆来讲,好的口碑才能帮助其与会员保持互相信任。
在胡春才看来,商品是山姆的竞争核心。“山姆牛肉、自制糕点和自营产品等产品人尽皆知,也是山姆会员超市强有力的卖点,凭借着这些高知名度产品,山姆会员超市才能实现会员的高复购率和高黏性,这也是山姆会员超市不断扩张的原因。”
律师:山姆涉嫌欺诈销售
的确,此Dior非彼Dior。
据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申请人高德乐(法国)商业有限公司注册的“Dior”商标涉及玩具、运动球类等领域,专用权期限为2022年2月28日-2032年2月27日。据克里斯汀·迪奥(ChristianDior)中国官网信息显示,在中国的相关运营实体是路威酩轩香水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美妆)和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时装),相关的服务商是尚圃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电商服务商)。可见克里斯汀·迪奥(ChristianDior)和上文提及的高德乐(法国)商业有限公司并无联系。
“山姆有义务提醒消费者产品的准确信息。”胡春才指出。在他看来,山姆应对选品机制进行进一步完善,就易引争议产品对员工进行尽职说明,并有义务将“争议点”告知消费者。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玲进一步解释称,如果消费者询问,工作人员仍称其是克里斯汀·迪奥(ChristianDior),店员行为即可定义为虚假宣传,“消费者如果是因为工作人员的虚假介绍购买了该产品,可以向山姆会员超市寻求产品售后服务”。
有争议的商品摆放在山姆的门店,山姆同样要为此负责。上海沪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建坤对北京商报记者称,负有审慎义务的经营者,应当对销售的产品尽到审查义务,对于可能涉嫌商标侵权的产品,特别是一般消费者可能混淆的商标,负有不可推卸的经营者义务。山姆允许可能混淆的商品标识产品进行销售,并且未尽告知消费者义务,可能构成欺诈销售,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欺诈销售的行为,消费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经营者主张消费产品价格的3倍赔偿。
张晓玲强调,因浙江简动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简动文创惊喜百宝箱”产品包装和外观与克里斯汀·迪奥(ChristianDior)极其相似,或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不正当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此情况做了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其中就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值得注意的是,高德乐(法国)商业有限公司注册的“Dior”商标目前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对此,张晓玲指出,在撤销审查过程中的商标可以正常使用,至于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则要看法院宣判结果,以此定义是否构成侵权行为。一旦法院判定其侵权行为成立,山姆就要立刻下架相关产品。(作者: 赵述评 蔺雨葳 实习记者 王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