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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作为民法典继承编中的两个重要制度,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很多人却不清楚其中的不同,甚至有些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不清楚自己有继承权,导致权利受到损害,也不利于解决矛盾。律师通过一则案例,为大家厘清这一对概念。
.在2022年5月,董先生来到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称其妻子已经过世,后来岳父也去世了,现在岳父的后代因为遗产继承的事闹得不可开交。“妻子比岳父去世早,对于岳父的遗产,我和孩子还能继承吗?”董先生跟律师谈起了这个他关心的问题。
.在这个案件中,因为董先生的妻子先于岳父去世,董先生的儿子可以代位继承其母亲应得的份额。因董先生的岳父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法院酌定在各继承人赡养老人程度上按法定继承依法进行分割,董先生的儿子代位继承了其母应得的份额。
.以案释法
.本案的难点在于厘清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天津存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英昊表示,在日常生活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时有发生。被继承人的孙子女代替父母参与继承,是我国的传统继承习惯。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直系晚辈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民法典对代位继承作出了明确规定,既尊重了我国传统文化,又为继承作出指引,减少了继承纠纷的发生。本案即为典型的“代位继承”。
.而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或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存在继承人死亡时间不同,继承内容不同等情形。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只能对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