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宁河法院联合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该案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告从原告某银行贷款后,未按约定偿还本息,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宁河法院立案庭认为本案适宜行业性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通过“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交给金融调委会进行诉前调解。该案件被告有还款意愿但没有还款能力,无法与原告方银行达成还款方案,被告认为即使进入诉讼程序,一样无力偿还,态度非常消极。金融调委会工作人员从诉前调解阶段具有的优势入手,对被告进行多角度释法说理,最终做通了被告的思想工作,促成其与原告签署调解协议。

.  该案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申请司法确认,法官经审查认定调解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出具了“诉前调确”文号民事裁定书。(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