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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1日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对吕梁市汾阳市“5·8”较大火灾事故以及吕梁市临县临泉镇湫河花苑小区1号楼“5·7”较大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2023年5月7日12时许,吕梁市临县临泉镇湫河花苑小区1号楼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2023年5月8日23时许,吕梁市汾阳市冠宇钟楼佳苑三期7号楼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20人受伤。

.通知要求,吕梁市要依据《山西省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研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依法依规妥处善后。

.事故结案前,将事故调查报告(未定稿)报山西省安委办审核同意后,由吕梁市按程序结案。同时,组织摄制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山西省安委办。

.在事故挂牌督办期间,吕梁市要加强与山西省安委办沟通联系,及时主动汇报有关情况,山西省安委办将适时对上述两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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