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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蓟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

.  年近七旬的国某与老伴儿住在蓟州北部某山区乡镇。一日,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原本无人居住的国某弟弟的宅院鲜花盛开,走近一看,这些花竟然疑似罂粟,且有千余株。后经鉴定,被查获的疑似毒品原植物中均检出吗啡成分。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这些罂粟是国某种植的,随即将其传唤到案。

.  在庭审中,国某称这些花种子是四年前别人送给他的,这几年每年种几十棵,就是为了自己卷烟抽,此外还给腿疼的妻子烫脚止痛。得知种植罂粟违法后,其已将花全部铲除,且自愿认罪认罚。

.  蓟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国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予惩处,依法判处被告人国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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