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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乌兹别克斯坦媒体消息,12月19日,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关于支持电动汽车本地化生产的措施》《关于扩大电动汽车运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措施》两份总统令,以进一步实现节能减排,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
依照指令,乌将在2030年1月1日前取消国产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或油电混动汽车)生产材料和技术进口关税、免除其报废回收费用,允许投资者在两年内免税进口1万辆组装车或整车,并从财政预算中划拨补助资金为购买国产新能源汽车提供贷款补贴。2023—2025年,乌政府各机关将利用1.3万亿苏姆(约1.15亿美元)预算购买3863辆新能源汽车作为公车。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使用,做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自2024年1月1日起,乌境内国际道路及国道沿线新设商业中心、娱乐中心、加油站、酒店等均需配备汽车充电桩,否则政府将不予批准建设。至2024年底,乌全国范围内至少完成新增2500个充电桩;对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运输服务的法人和个人免缴车辆牌照税费;提供充电服务的企业可不受批准电价约束,独立制定电价方案。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期间,汽车充电站、提供充电桩的停车场免缴土地税,汽车充电站有关设备、技术、服务进口将由有关部门拟定免税清单,符合清单规定的免征关税,企业提供车辆充电服务的收入免缴流转税。
乌有关部门正依照总统令研究具体执行方案,并将对相应技术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修改以适应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