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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ST中利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件。该案件原告是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是山东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二是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三是腾晖技术(泰国)有限公司。
原告分别与三位被告签订并执行了多份《购销合同》,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原告支付货款。
现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并由被告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以及诉讼保全责任险保险费均由被告承担,上述款项金额共计43,142,536.94元。
公告显示,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审理结果以及对ST中利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