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苏省南京市、镇江市和安徽省马鞍山市协同制定的《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10月24日起正式施行。据悉,本次协同立法是南京都市圈首次跨省域协同立法,也是全国首例对单一物种的流域性区域协同保护立法。


(资料图)

构建跨行政区域江豚保护体系,更好保护长江江豚

长江江豚是长江中仅有的水生哺乳动物,也是极度濒危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誉为“水中大熊猫”。“得益于长江大保护、长江流域水质改善,长江江豚出现频率明显增加,但其极度濒危状况尚未改变。”省人大代表、市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石小平多年来对长江江豚的生存状况一直十分关注。石小平介绍,马鞍山、南京、镇江三市所辖江段,总长约260公里,生活着长江江豚约100头,约占长江干流长江江豚数量的22%。

春夏季在长江马鞍山段生活,秋冬季则可能迁徙到长江南京段捕食......长江江豚以种群类聚,每个种群活动水域大约为20-30公里。经过充分考虑长江江豚作为水生野生动物的流动性和复杂性,《决定》明确,建立都市圈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完善上下游、左右岸、跨地区、跨部门协同保护制度,在资源调查、种群交流、收容救护、执法监督、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协作活动,共同推动长江江豚全生命周期联动保护。

“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江豚保护体系,可以更好地提升长江江豚保护实效。”在苏皖三市人大代表联合开展的长江江豚保护立法调研中,石小平先后参观了南京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认真了解各地在江豚保护方面的工作举措。他认为,协同立法强调建立协同机制,有利于今后在江豚生境调查、保护救护方面形成更大的合力。尤其对于马鞍山来说,可以依托南京都市圈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力量,为长江江豚及其生境保护提供更有力的科学技术支撑。

物种保护与生态系统保护相融合,提升保护举措刚性约束

《决定》明确坚持系统性立法理念,将物种保护与生态系统保护相融合,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编制有关规划时充分考虑长江江豚及其生境保护的需求,明确长江江豚生存环境中航运、涉水工程施工、灭螺、无人机跟踪拍照等活动的规范,规定禁止实施捕捞、垂钓等损害长江江豚及其生境的行为。

“《决定》明确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职责,进一步提升保护举措的刚性约束;下一步,更要强化落实和执法监督。”石小平表示,随着《决定》的审议通过,关于建立马鞍山江豚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各项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联席会议制度将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的职责,督促各相关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落实好保护举措。”

“围绕长江江豚保护与宁镇两市开展协同立法,是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等作用,着眼‘小快灵’高质高效推进地方立法实践的创新举措。”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任仕金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关注《决定》的贯彻实施,通过各种举措来促进法规的施行,加快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区域协同推进的保护工作机制。

设立长江江豚保护宣传日,推动社会化参与弘扬生态文明

《决定》明确,南京、镇江与马鞍山三市将每年10月24日确立为长江江豚保护宣传日,并共同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科普宣传教育。

10月23日,我市滨江文化公园江豚湾,秋游赏景的市民络绎不绝。“师傅,今天可有希望看到长江江豚?”市民张松和朋友一直盯着江面,期待邂逅长江江豚嬉戏的胜景。“夏天看到的可能性大些,这个季节一般看不到。”在江豚湾负责治安巡逻的工作人员马龙经常遇到专程过来寻觅长江江豚身影的市民。他说,这两天,长江江豚保护宣传日活动正在这里筹备,对江豚感兴趣的市民就更多了。

“保护长江江豚需全民参与。”作为马鞍山市2022年长江江豚保护宣传日活动筹备工作重要参与人,石小平对于即将迎来的首场长江江豚保护宣传活动十分看重,“届时,我们将举行长江江豚保护青年志愿队授旗仪式,邀请长江江豚保护专家开展交流,举办增殖放流活动,以此引导社会各界参与保护长江江豚。”

记者 余萍 通讯员 葛梦婷

来源:马鞍山日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