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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的鲜活梭子蟹(海水蟹活体),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月22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在近期组织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等5类食品284批次样品中,4批次样品不合格。

其中,合肥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的鲜活梭子蟹(海水蟹活体),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同步发布健康提示:镉,有色重金属元素,是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是人体非必需元素,在自然界中常以化合物状态存在,一般含量很低,正常环境状态下,不会影响人体健康。当环境受到镉污染后,镉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起慢性蓄积性危害,长期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脏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食品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造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限量值为0.5mg/kg。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在合肥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的鲜活梭子蟹(海水蟹活体)检出镉(以Cd计)数值为1.7mg/kg。

网络信息显示,合肥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注册地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庐州大道与洞庭湖路交口合肥滨湖爱琴海购物公园B1001及CF1003商铺。

此外,安徽省市场监管局通告中还发布了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六安马头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蚌埠市怀远县世纪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吉泰伟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马鞍山市当涂县景园好又多超市销售的砂糖橘,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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