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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宿州市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方案》明确要求,要切实做好全市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有效防范秸秆露天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争取实现“零火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方案》指出,午收(5月20日至7月20日)、秋收(9月20日至12月20日)、重污染天气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全市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全力抓好禁烧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
《方案》要求,要强化基层基础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禁烧措施方案,建立科学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乡镇和行政村为单元“挂图作战”。要加大巡查检查,做好应急管控。坚持重点时段管理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全面落实禁烧常态化管理机制,县区(园区)、乡镇(街道、行管会)、村组(社区、居委会)三级要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巡查责任面积,成立应急小分队、设立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备足配齐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物资并做好维护管理,做到随时通报、及时处理。要加强“三夏”“三秋”收种服务,强化秸秆集中堆放场管理。加强农机作业调度,帮助农户收获成熟农作物并适时适墒抢播下茬作物,及时收集清运秸秆,禁止将秸秆堆放在田间地头、沟渠和河道边;各县区、园区积极协调各地生物质电厂增加秸秆收储量,全力消化我市各地的堆场暂存秸秆,并多渠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记者 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