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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3个月,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国华(000004)”)再因信息披露违规收监管罚单。

11月14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对ST国华、黄翔、陈金海出具警示函。

2022年4月28日,ST国华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ST国华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审慎确认收入并考虑子公司商誉减值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公告显示,2022年1月26日,ST国华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归母净利润为1亿元至1.48亿元。4月28日,ST国华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表示,最新预计2021年度亏损4-6亿元。4月30日,ST国华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为-5.09亿元。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黄翔作为ST国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金海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黄翔、陈金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此前8月3日,针对ST国华的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定对ST国华及董事长黄翔、财务总监陈金海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今年以来,ST国华延续亏损状态,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422.5万元,同比下降49%,净利润亏损5676.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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