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重庆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重庆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黄志胜通报一年来重庆警方在助力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及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违法犯罪相关工作的情况。据悉,去年6月至今,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破坏环境资源案600余起。

“攻坚+整治” 形成严打震慑态势

去年以来,重庆警方聚焦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以“昆仑”系列、“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打击非法采矿(砂)、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类“全环节、全链条、全要素”犯罪打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专项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危险废物违法犯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20余件。

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中,全市共侦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450余件,抓获嫌疑人1000余人,侦办的渝黔桂“2·22”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一举摧毁跨渝黔桂三地的非法捕捞重大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2人、现场查获渔获物700余公斤(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芝麻剑鱼),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在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专项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近30件,切实维护了国家矿产开采利用秩序和耕地资源安全。侦破的一起非法采矿部督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追回赃款300余万元。

“合作+排查” 筑牢辖区环保屏障

去年以来,重庆公安机关会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派出检查组500余组次,检查涉污企业、涉渔市场1000余家,发现整改问题隐患60余处,多渠道手段排查化解环境风险隐患,全面落实预警研判、线索核查等措施,全力维护生态环境领域治安大局稳定。

在重庆市公安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已建立起的“三项机制”、“六项制度”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协作联动,共同议定形成联动制度、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8项合作任务10条共赢措施,共同推进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核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梅溪河河长制落实等工作,联合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现场督导检查及专项行动部署。一年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涉污行政拘留及刑事案件40余件,机制运转成效明显。

重庆市公安局还加强与水利部门协同配合,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优势,强化全市河流、水库生态环境犯罪“打、防、控”,助力全市“三级双总河长、四级河长”体系建立,设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河库警长,履行常态巡河查河、信息收集研判、参与联合执法、严打环境犯罪等任务,以“警长制”助“河长制”,构建完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执法有力、联动顺畅的河库执法管理保障机制。

黄志胜表示,接下来,重庆公安机关将坚持对破坏生态资源保护类犯罪行为“重拳出击、打准打狠”,当好环境安全保卫的忠诚卫士。(文/图 唐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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