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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天津持续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让中小微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健康发展。

“转供电”,指的是电网无法直接给终端用户供电,需要由其他主体转供,一般情况下,转供电主体大多是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菜市场等经营者,终端用户多为中小微企业。由于转供电过程,有时会出现不合理加价,本应由转供电主体承担的电损费、公共区域照明费,常常会转嫁给终端用户,这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去年9月以来,市发改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等多部门,对全市2700多家转供电主体,持续梳理摸排,全部纳入台账,逐一登记在册,开展转供电价格专项监管。

经过集中清理,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139件,责令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退费4690多万元,罚款175万元,并分4批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23件,切实为中小微企业减负。(津云新闻编辑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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