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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我在学校一切都好,你们放心吧!” 前不久,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接到一个远方来电,“感谢检察院对我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让我有机会继续攻读研究生。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女孩小孟(化名)在检察官的耐心负责教育和帮助下,改正错误、吸取教训,开启人生新篇章。

.  2021年春天,正在家里复习备考研究生的小孟收到几条微信提示,一名自称介绍兼职的男子在微信群里发布信息称有一个去外地公司的兼职岗位正在招聘,不限条件。独自备考尚无收入来源,一心想赚点外快补贴生活的小孟赶忙添加了男子的微信报名参加,没想到却掉进了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的圈套。

.  刚下飞机,小孟就被拉到当地的一个小旅馆,听到“工作人员”介绍这份兼职是帮人“跑分”过流水赚提成时,小孟已经意识到这份工作并不靠谱,但心存侥幸的她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将自己名下的5张银行卡交给犯罪团伙使用。

.  同年4月,被害人杨某报警称其被人冒充信贷专员骗取了90540元。经查,杨某被骗的资金进入小孟名下的银行卡,小孟随即被传唤至公安局接受讯问。银行交易记录显示,小孟名下5张涉案银行卡涉案流水金额累计高达66万余元。

.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开展讯问后认为,小孟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考虑到小孟作为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又有着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强烈愿望,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对其以后的人生影响巨大。综合审查全案,承办检察官认为小孟的犯罪行为属于情节轻微,且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都较小,拟对其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处理。

.  北辰区检察院在对此案进行全面审查后,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小孟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进行了深刻忏悔。听证人员进行评估分析后,考虑认罪认罚、情节轻微等情节可以给予小孟一定的司法宽容,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处理。

.  不起诉决定作出后,案件的办理画上句号,检察官对小孟的关注仍在进行。检察官一面鼓励小孟卸下心理包袱,积极备考;一面通过警示教育让小孟了解司法的权威性和惩罚犯罪的严厉性,提升其法治意识。小孟非常珍惜改过自新、重返校园的机会,并顺利考上了研究生。检察官梳理同类案件,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力求通过“检校家”三方联动拉起大学生们遵纪守法的红线,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津云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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