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理赔,还要看车主是否有购买了车损险。
车损险属于商业车险,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保障需求和保费预算选择投保,其主要可以保障的范围包括:若发生了保险事故,比如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自燃、外界物体坠落/倒塌、暴风、雷击、雹灾、暴雨、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地震、洪水、海啸、龙卷风、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而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受到了损伤,则保险公司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额内按照实际损失进行理赔。
除此之外,在发生了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了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而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施救费用,保险公司也可在车损险保额内承担理赔责任。
因此,若车主购买了车损险,且发生了车损险保险合同约定的自然灾害,保险公司是可以承担理赔责任的。但若车主未购买车损险,或者发生的自然灾害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则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
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贬值损失谁来赔呢?
1、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由致害人来赔。车辆贬值可以算作财产损失,有关于车辆损失、维修等费用的由侵权人进行赔偿。并且对于车辆的损失及维修费用,根据实际损失及支出费用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