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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2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关于2023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监能市场〔2023〕16号),首次明确了新能源与配建储能作为联合主体参与市场的方式。
新能源与配建储能联合主体通过山东电力交易平台更新注册信息后,可自主参与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申报。根据要求,集中式新能源场站申报预测出力、竞价信息,其配建储能申报充放电曲线,参与日前和实时市场出清。原则上,联合主体按照市场出清结果运行,为保障电力可靠供应和电网安全稳定,在电力供应紧张和新能源弃电等特殊时段,可采取临时统一调度运行的方式。新能源与配建储能作为联合主体参与市场,有助于推动新能源与配建储能联合参与市场,健全配建储能商业化运营模式,促进新能源消纳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会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结合市场运行情况,继续完善新能源与配建储能联合参与市场机制,充分发挥配建储能在新能源消纳、电力保供等方面的作用,全力促进新能源与配建储能联合主体实现良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