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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关于表彰2022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文件,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作为先进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名列其中受到表彰,成为全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这也是该局2021年、2022年连续2年获此奖。去年以来,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优化环境质量、为群众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大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源头治理,多措并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
完善运行机制 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
该局牵头狠抓水污染防治,开展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调度全区市政雨污管网整治及“雨污分流”普查整改工作,调度开展区内主干渠周边市政管网进行重点摸排,完成全区195个小区、803公里市政雨污管网全面清淤、全影像排查。2022年新余高新区启动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春龙大道以西区域一期工程已进场施工,总投资4.63亿元。2022年全区省控水系断面水质情况保持稳定,断面年均值达Ⅱ类,较2021年年均Ⅲ类水质有较大改善。
实施重点治污 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该局坚持“减污降碳协调效应”总体要求,牵头全面抓实“控煤、减排、管车、四尘、三烟、三气”等大气污染防治举措,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实施重点治污工程,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成立大气巡查组,持续抓好工地、道路扬尘整改;推进餐饮油烟治理步伐和高污染燃料禁燃整治。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开展路检路查,通过固定遥测设备,抓拍黑烟车违法行为,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不断提升城市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加大禁烧禁燃治理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转化观念,并积极引进相关企业,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2022年,新余高新区PM2.5浓度27微克/立方米,同比2021年减少3.5%;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97.9%,与2021年同期持平。
紧盯污染源头 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该局有序推进污染地块治理。前卫污染地块经过5年治理已实现了安全利用。目前,全区共有1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均全部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此外,该局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医疗机构废物管理、尾矿库污染治理以及废塑料污染治理及环境监管工作。不断夯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了化工集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全面加强畜禽养殖监管、推进农村污染源治理,不定期对辖区16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加大监管力度 严格推进各类专项治理
2022年以来,该局先后开展矿产品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以及“分类监管”专项行动、“无证无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企业3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70余份,其中行政处罚9起,罚款金额达122.4万元。在此基础上,该局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生态环境执法培训等活动,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督促检查辖区内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与运行。截至目前,已有30家企业完成安装与联网,完成省平台监控点数52个。
(图片来源:新余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