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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根据部署,各地要全面精准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做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对新审核确认的低保对象,协调财政部门急事急办,尽快发放低保金;落实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对象务工就业;全面落实阶段性降低价格联动机制,按规定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同时,加强特困人员日常照料和健康服务。

针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以及因疫因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情况紧急的实施“先行救助”,全面落实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及流动人口,适当提高疫情严重地区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下拨额度和审批额度。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全面了解辖区内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分析,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做到迅速响应、及时救助;加强各类救助资源统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送温暖等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针对性、个性化救助帮扶;进一步简化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积极推行社会救助申请全流程网上办理,鼓励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保持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记者 李明杰 通讯员 周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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