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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问题成为网络热点,一些呼吁解禁烟花爆竹的声音受到广泛关注。近期,安徽全省各地相继发布公告,严格执行已经出台的烟花爆竹禁放、限放规定。
在各级人民政府已划定的禁放区,严格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在各级人民政府已划定的限放区,仅在规定时段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不属于禁放、限放区域的地区,宣传倡导广大市民群众不放、少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更加祥和美满、绿色低碳的春节。
合肥警方日前发布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合肥市公安机关将继续不懈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四县一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本市全域范围内(除庐江县、巢湖市公告非禁放区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
1月6日,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市民发出倡议: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欢度佳节;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制止或报警。记者 徐越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