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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下达2023年耕地保护补偿激励资金1.3亿元,将对全省130个乡(镇、街道)每个给予100万元资金激励。据统计,2021年以来,省财政已累计安排下达耕地保护补偿激励资金2.79亿元,覆盖16个市、95个县(市、区)、243个乡(镇、街道)。

激励资金专项主要用于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及保护,以及为保护耕地进行的土地平整、新建农田水利设施、机耕道路等提高灌溉保证率和耕种便利度的配套设施,补充耕地项目的地力培肥,沟、渠、路等配套附属设施的管护与修缮等方面。

从2021年起,省财政重点在强化“激励”上做文章,实施省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政策,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给予激励,充分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下一步,省财政将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整合优化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方式,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对全省耕地资源进行严格保护和科学合理利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政策保障。(记者 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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