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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六安市出台《六安市“政录企用”引才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决定组织实施“政府录用、企业使用”引才工作。这是我市继“人才新政15条”、人才购房补贴等政策落地实施后的又一引才新政,进一步强化了对企业招才引智的支持。

《措施》从编制保障、需求征集、招录程序、待遇保障、管理考核、期满分配等多个方面明确了我市“政录企用”引才工作的具体落实措施。

编制保障方面,市委编办从市县(区)直两级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中统筹300名编制,其中市本级100名,县区各30名左右,用于招录省内外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需求征集方面,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委编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在全市规模以上、主导产业、亩均税收靠前的重点制造业企业中筛选确定人才需求;招录程序方面,由市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组织考试,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待遇保障方面,符合聘用条件的人才与同级人社部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由同级财政部门保障。聘用后按照“志愿优先、服从分配”原则,派驻企业工作3年。派驻企业根据工作业绩,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奖励;管理考核方面,人才派驻企业工作期间,由企业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负责管理考核。对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期满分配方面,实行“双向选择”,人才派驻期满后,选择进入事业单位的,根据三个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确定事业单位岗位;选择留在派驻企业工作的,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据悉,我市“政录企用”引才公告计划于4月下旬在六安先锋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胡猛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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