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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德市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 本是情侣关系,却在感情破裂后持刀相向,引发一场血案。近日,广德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戴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离婚后的高某与戴某发展为情侣,因高某经常看望其与前夫的儿子,两人多次爆发争吵。后高某向戴某提出分手,戴某挽回无果,扬言要与高某同归于尽。2022年11月,高某回到两人同居公寓收拾衣物准备离开,戴某在确认高某仍要与其分手后,持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多次捅刺高某的腰背部,高某挣脱逃跑并报警。与高某同行的林某上前制止时,被戴某持刀捅伤腹部及左右手。两人相持过程中,民警赶到现场控制住戴某。经鉴定,高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林某为重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因被害人高某欲终止情侣关系,而准备凶器意图同归于尽,在作案时,持凶器捅刺被害人,最终致一人轻伤,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具有故意杀人的犯罪故意及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戴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戴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系犯罪未遂。被告人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其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综合被告人戴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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