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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生态环境部通报一季度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变化情况,铜陵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第三名。今年截至4月24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8.6%,较上年同期上升7.9个百分点,升幅位列全省第二;PM2.5平均浓度41.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0%,降幅位列全省第二;臭氧平均浓度126.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9.9%,降幅全省第一。
去年以来,我市聚焦重点、靶向发力,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制定实施《铜陵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清单》,狠抓冬春季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全面突查区域工业企业排放、港口码头作业、道路泼洒等情况,有效震慑了区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强力推进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深化VOCs治理攻坚,对全市VOCs排放量占比95%以上的30家重点企业逐一开展排查,并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改。同时,深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大力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启动打造“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有力推动了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记者 孙照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