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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
攻坚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细颗粒物(PM_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3.3%以上,重污染天气比率降至0.2%以下;皖北6市以外城市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PM_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具体而言,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到2025年,我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要控制在0.2%以内,皖中、皖南地区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皖北城市完成省内下达的“十四五”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目标。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人士表示,为达到该目标,我省将以秋冬季(10月至次年3月)为重点时段,聚焦细颗粒物污染,强化PM_2.5和臭氧协同控制,坚持源头防控、系统治理,以火电、钢铁、有色、焦化、水泥、玻璃、砖瓦、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和移动源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污染物治理水平,持续减少本地污染物排放;坚持联防联控、协同应对,进一步强化区域协作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体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25年,臭氧浓度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VOCs、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结合近年来臭氧污染特征,我省将以每年4月至9月为重点时段,聚焦推进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PM_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两协同”,突出问题、目标、结果“三导向”,谋划实施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VOCs污染治理达标、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5个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医药、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VOCs深度治理,加大钢铁、水泥、焦化、玻璃等行业以及锅炉、炉窑、移动源氮氧化物减排力度。
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到2025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燃油质量持续改善,机动车船、工程机械、铁路内燃机车超标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省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全省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新能源和国六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分别提高0.5个百分点、1个百分点。
我省将通过交通运输结构优化、柴油货车清洁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重点用车企业强化监管和柴油货车联合执法5个专项行动,坚持“车、油、路、企”统筹,在保障物流运输通畅前提下,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聚焦煤炭、焦炭、矿石运输通道,铁矿石疏港通道以及水泥熟料等大宗物料运输,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人士表示,将在科技支撑、标准体系、监测能力、监督执法等领域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定期清单化调度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各市及县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及排名,将标志性战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记者 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