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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5月25日,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出“禁噪令”——《关于在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要求全市自今年5月30日至6月17日(以下简称禁噪期间),所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进行严格控制,防止产生各类环境噪声污染。

通告要求,城市市区、城镇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的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确需夜间连续作业的,必须取得所在县市区相应主管部门的夜间施工审批许可,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在高考、中考期间(6月7日至8日,6月14日至17日,下同),位于各考点附近500米内、造成噪声污染的建筑工地必须全天停止施工;500米以外、造成噪声污染的建筑工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夜间建筑施工。

居民住宅附近的机械、修理、拆迁等工厂、工地,在高考、中考期间,不得在18时至次日6时之间进行对周围有噪声污染的作业。机关、学校、街道、社区要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市区禁鸣时间及禁鸣区域的规定,严禁机动车辆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

在高考、中考禁噪期间,不得于当日18时至次日6时在居民区内进行对周围居民和考生有噪声污染的房屋装修作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和使用时间,高考、中考期间禁止使用影响考生复习、休息的超标噪声源。

禁噪期间,市民如果遇到噪音污染问题,可以拨打电话12345进行投诉。

芜湖日报记者 陈旻 季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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