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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安庆市城区80-99岁高龄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30元/月,每人每月提高了5元,100岁以上高龄津贴标准按照原标准每人300元/月执行。

各区民政部门将依托安庆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强补贴发放信息动态管理,确保线上、线下补贴发放数据一致。同时进一步健全高龄津贴申请、调整和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工作,推动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有力保证高龄津贴的精准发放。

我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此次是发放工作开展以来首次调价。截至目前,我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14.09万人,今年以来,共发放高龄津贴1948.33万元。

全媒体记者 雷琳琳 通讯员 吴玲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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