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和农村厅、省统计局、省能源局联合发布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方案》的制定实施总体考虑对标国家方案,强化政策协同;注重统筹兼顾,明确目标导向;立足湖南实际,实行分类施策。《方案》明确,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
(资料图)
《方案》明确,分“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阶段,提出了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等方面的主要目标。
其中,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结合我省能源结构和资源现状,提出到2025年达到22%左右,高于国家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2030年达到25%左右,与国家保持一致。
《方案》提出了重点行业领域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减污协同降碳、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金融支撑等。
到2030年,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4000万千瓦以上,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2000万千瓦左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65%。“十四五”期间,新增公交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
《方案》还明确了长株潭、洞庭湖、湘南、湘西四大区域板块的碳达峰重点任务,鼓励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
200亿元支持全省绿色低碳发展
在政策保障上,《方案》指出,建立配套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完善能源消费计量、统计、监测体系,制定碳排放数据管理和发布制度,加强省、市、县统计核算能力建设。
健全制度标准,修订、完善与国家节能法、电力法等配套实施办法,以及能耗限额、设备能效等地方标准,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规制度体系。
完善财税价格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发挥税收促进作用,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完善新能源电价机制,完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
据悉,2022年,省财政已统筹安排逾200亿元,支持全省绿色低碳发展。其中,出资10亿元认缴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成立全国首家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已有新晃县、娄星区2个项目落地。
安排专项工作经费,2022年安排双碳工作经费3000万元;促进生态固碳,2022年安排57.75亿元支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等工作;支持重点行业转型,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对绿色化转型成效显著的碳减排标杆企业给予奖励,完善绿色采购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围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我省发布了《湖南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对我省氢能全产业链发展进行了统筹谋划和整体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