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立法,不仅是规范市场所需,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与热切期盼。北京作为首个将"住有所居、房住不炒、租购并举、职住平衡"等写入地方立法的城市,无疑会让城市居民提升幸福感、宜居感。

甲醛房、隔断间、租金贷……随着租房市场越来越火爆,这些乱象时有发生。9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规范住房租赁、规范长租公寓等新兴业态的地方性法规,北京也成为首个将“住有所居、房住不炒、租购并举、职住平衡”等写入地方立法的城市。

北京市出台《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初心就是为了规范住房租赁活动,保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北京作为首个将“住有所居、房住不炒、租购并举、职住平衡”等写入地方立法的城市,无疑会让城市居民提升幸福感、宜居感。

《条例》为违规市场主体量身定制了“紧箍咒”,规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金、人员和管理能力,要求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均应当体现行业和经营特点,明确市场主体登记和行业备案要求。同时,将“个人二房东”纳入监管,明确违法行为处罚要求,这些有利于规范市场。

《条例》对承租人居住权益全方位守护。《条例》明确提出,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租赁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权益。从具体条款来看,《条例》在《民法典》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原则下,从居住条件、安全保障、稳定租金、纠纷调处等方面进一步突出保障承租人居住权益,从而让承租人心安。

《条例》涵盖新兴业态,强调行业管理与社会治理衔接,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条例》还将行业管理与社会治理紧密衔接,明确将住房租赁纳入基层治理体系,给街乡镇赋权,夯实基层政府管理责任。如规定流动人口基层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在相关部门领导下,加强住房租赁的日常检查、信息采集等工作。

多元机制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也可圈可点。城市“短租房”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既满足了群众所需,也给城市安全管理带来很大挑战。针对这一点,《条例》规定出租短租住房应当符合本市相关管理规范和本小区管理规约,出租人应当与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等等。

北京立法规范住房租赁,有利于推动广大人民群众宜居安居。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立法,不仅是规范市场所需,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与热切期盼。因此,立法规范住房租赁具有示范意义。(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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