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中山火炬开发区出台《中山火炬开发区关于2023年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该“稳增长”大礼包涵盖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支持服务业企业活力振兴、全力扩大有效投资、支持企业用工稳岗、开展“送福关爱”行动五个领域。

其中,支持企业用工稳岗行动鼓励骨干企业留人、引人、育人,春节期间在符合安全生产的情况下不停工不停产,推出“火炬春节大红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留人政策——返岗红包补贴

在2023年1月31日(含)前回到火炬开发区企业上班并仍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的劳动者,每人一次性补贴200元;2月1日至2月8日(含)前回到区企业上班并仍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的劳动者,每人一次性补贴100元,相关补贴由企业向区人社分局统一提出申请,并由区人社分局在审核合格后发放补贴。

1政策解读

(1)补贴对象为每年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有资质等级建筑业的企业员工;

(2)企业需与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由税务、社保部门查询),如果未购买社保的员工,必须提供整份劳动合同扫描件;

(3)政策执行时间建议:原则上补贴年度2月28日前提交。

2申请条件和材料

(1)企业填写《中山火炬开发区鼓励骨干企业留人、引人、育人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提供1月31日和2月8日前返岗人员花名册(附件2,经企业公示,员工签名),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企业与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由税务、社保部门查询);

(3)企业银行对公账户;

(4)未购买社保的员工需提供整份劳动合同扫描件(按花名册顺序排列);

(5)员工名单公示影像打印盖章件。

3办理程序

有符合条件企业向区人社分局业务办理窗口提出补贴申请,经区人社分局受理审核合格后发放补贴。

4发放方式

由区人社分局专账统一划拨至企业对公账户,企业需在收到补贴后15天内将转账记录及收据交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分局97-98号窗口存档。

引人政策——新增员工补贴

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我区企业新招用首次到火炬开发区就业的员工到企业就业,属一线普工的(无技能证、技工毕业证、职称证或高校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员工),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属技能型员工(持有技能证、技工毕业证、职称证或高校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员工),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相关补贴企业与新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满一个月后向区人社分局提出申请,并由区人社分局经审核合格后发放补贴。

1政策解读

(1)补贴对象为企业员工;

(2)劳务派遣公司不能申请“新增员工补贴”;

(3)新增员工必须首次在火炬开发区就业,即入职前未曾在中山火炬开发区参保的员工(用人单位询问入职员工首次在火炬开发区就业情况如实申报);

(4)政策执行时间建议:原则上补贴年度7月30日前提交。

2申请条件和材料

(1)企业填写《中山火炬开发区鼓励骨干企业留人、引人、育人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提供新增员工花名册(附件2,经企业公示,员工签名),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满一个月;

(3)提供技能型员工相关证书复印件,涉及学历类补贴的员工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资料及毕业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银行对公账户。

3办理程序

企业为新增员工参保满一个月后,向区人社分局业务办理窗口提出补贴申请,经区人社分局受理审核合格后发放补贴。

4发放方式

由区人社分局专账统一划拨至企业对公账户,企业需在收到补贴后15天内将转账记录及收据交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分局97-98号窗口存档。

育人政策——技能提升补贴

在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间,企业合法合规组织或激励在职员工技能提升,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500元/人的补贴,其中高级工500元/人、技师1000元/人、高级技师1500元/人。

1政策解读

(1)补贴对象为企业;

(2)员工必须是考取国家认可的当年度高技能人才相关证书提供获技能提升(非职称类);

(3)区人社分局专账统一划拨至企业账户;

(4)未购买社保的员工需提供整份劳动合同扫描件(按花名册顺序排列);

(5)政策执行时间建议:获取证书一年内提交。

2申请条件和材料

(1)企业填写《中山火炬开发区鼓励骨干企业留人、引人、育人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提供补贴年度内获技能提升相关员工花名册(附件2,经企业公示,员工签名),国家认可的高技能人才相关证书(非职称类),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企业与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由税务、社保部门查询);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银行对公账户。

3办理程序

企业向区人社分局业务办理窗口提出补贴申请,并由区人社分局经审核合格后发放补贴。

4发放方式

由区人社分局专账统一划拨至企业对公账户,企业需在收到补贴后15天内将收据交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分局97-98号窗口存档。

调查激励政策——年度用工监测补贴

区人社分局每年委托市人力资源产业园火炬开发区园开展“四上企业”用工监测,由区三大集团公司负责提供监测企业名单,要求企业每季度填报企业用工情况,确保火炬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时掌握企业用工动态,为服务企业及时做好用工分析、用工政策引导和实施。对在用工监测工作上表现积极和填报质量高的企业,参照市人社局省级监测标准,按每年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向企业经办人员给予补助。

1政策解读

(1)补贴对象为企业人力资源统计经办人员。

(2)区三大集团(健康基地、火工集团、张企集团)公司负责提供监测“四上企业”名单和通知。

(3)申请企业必须按季度一年四次通过扫码填报用工监测资料,填报信息需要真实、不作假。

(4)区人社分专账统一划拨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2申请条件和材料

(1)企业填写《中山火炬开发区鼓励骨干企业留人、引人、育人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统计人员花名册(附件2,经企业公示,员工签名),企业与人力资源统计人员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申请个人银行账户。

3办理程序

企业向区人社分局业务办理窗口提出补贴申请,经区人社分局受理审核合格后发放补贴。

4发放方式

由区人社分局专账统一划拨至申请个人银行账户。

支持企业用工稳岗行动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本政策措施条款有明确规定时限以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图片来源:中山火炬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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