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蚌埠市检察机关与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府检联动助力河湖生态保护方面成效显著,获评蚌埠市改革创新奖,相关做法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省河长办专题调研我市做法,并发文在全省推广。其中固镇县“河湖长+检察”新模式探索公益诉讼之路入选水利部河长办典型案例汇编向全国推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河湖生态保护中,我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主动作为,从讲政治的高度扛起河流管护的重大政治责任。跨部门协作机制,是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重点。我市检察机关主动与市河长办、市禁捕办部门等沟通协作,采取召开座谈会、联合巡查、联合办案、设立生态修复基地等方式,协同推动破解河湖生态治理难题。在“河长制+检察长”保护生态环境的实践中,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跨行政区划协作,与皖北沿淮七市及宿迁市等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跨断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召开4次工作联席会议,联合巡查淮河、天井湖、怀洪新河等12次,联合办理省政府挂牌的“3·26”跨省倾倒危废污染环境等系列案件。

在“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的探索中,市检察机关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强力推动问题整改。持续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等排查黑臭水体11条,制发检察建议2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如市、区检察院针对天河湖排涝站周边水体黑臭,联合市河长办等多次开展深入调查,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鉴定,依法向市生态环境局、禹会区政府和马城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职能部门迅速清理并予以回复,但在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中,发现问题未能彻底整治、反弹回潮,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损状态,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经检测水质达标,受到当地群众高度赞扬。开展清河清湖专项检察行动,对市河长办交办的83件问题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共制发检察建议4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

以打造美丽河湖为目标,持续深化生态修复。认真开展淮河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审查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22件39人,提起民事(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7件,成功办理全国首例掠夺性捕捞底栖动物公益诉讼案,提出40倍具有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用于放流鱼苗、螺蛳等水生动物,种植湿地水生植物,修复水生态。《检察日报》、《蚌埠日报》等媒体予以专题报道。创新生态修复方式,联合市河长办等设立淮河荆涂峡增殖放流基地,市委主要领导为基地揭牌,增殖放流鱼苗40余万尾。联合市林长办、市河长办等在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设立全省首个国家湿地公园检察公益修复基地,先后投入生态损害赔偿金30余万元,用于替代性修复。

2021年以来,结合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以组织开展清河清湖专项检察行动为抓手,聚焦河湖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危害水生态、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审查逮捕非法倾倒、非法排放、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10件22人,审查起诉35件71人。开展联合巡查河湖30余次,制发检察建议11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7件、民事公益诉讼37件,推动相关部门清理生活垃圾等废弃物800余吨,清理河道32千米,拆除非法养殖点、违章建筑等6000余平方米,增殖放流鱼苗150余万尾。

市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服务保障“靓淮河”为重点,持续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河湖管理协同保护力度,为推动全市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打造“河湖清亲两岸绿”蚌埠生态样板提供检察司法保障。

融媒体记者 李茂峰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