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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六安市制定出台并认真落实《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办法》,建立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绩效与村干部待遇报酬相挂钩机制,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的认同感和获得感,以正向激励促干部担当作为。
细化激励措施。对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党组织和村“两委”成员进行物质和精神激励。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过20万元的村,按照政策扶持、资源出租、自主经营等多种类型,设定1%—17%不等比例的奖励绩效,并按年度及时兑现。去年共为3475名村干部兑现村级集体经济绩效报酬808.35万元。同时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作为从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从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等工作的重要参考,树立“谁发展谁受益”的正确导向。
规范申报程序。按照“村级申请、乡镇审批、打卡发放、备案管理”的程序,年初符合奖励条件的村,经村“两委”向乡镇党委提出书面报告,包括绩效报酬总额、分配方案等;乡镇及时组织财政、农经等部门审核把关,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审核通过后,在乡村两级公开栏公示,期满无意见由乡镇打卡发放,并将发放情况报县区组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备案。金安区孙岗镇去年根据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审计结果,为黄小店村等3个村兑现集体经济奖励9.8万元。
强化监督管理。强化程序意识,在审核把关、会议研究、公开公示等环节上,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突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肃执纪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对上报不严、弄虚作假、套取绩效报酬的,一经查实,收回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树立正确导向,绩效报酬要根据村干部个人贡献、实际付出等情况科学发放,切实解决“吃大锅饭”等问题,充分调动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高效发展。
陆祖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