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高院公众号消息 “投资红酒”就可以成为会员,不仅有免费赠送小礼品,到期后还能返还本金及高额利息,真有这种好事?近日,天长市法院审结一起集资诈骗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唐某等七人有期徒刑两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人民币五万元至三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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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8年下半年,张某某、唐某想找挣快钱的路子,商定以“线下资金盘”的方式进行线下融资。两人选中低成本但包装显档次的红酒为道具,张某某注册成立南京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准备以公司名义销售红酒“融资”,同时寻找运作团队。在朋友路某介绍下,张某某两人认识了同样想发展线下融资骗钱的孙某等三人。双方一拍即合,张某某随即成立南京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租下该市某写字楼,将集资行骗地点定在天长,孙某等三人介绍了何某负责实施集资诈骗的团队运作。

“投资红酒可以获得高额返利!交保证金成为公司会员,一份会员保证金6400元,成为会员后购买红酒有折扣,三个月后返还6400元保证金+2000元利息!”2018年12月起,何某安排业务员在该市市区发放广告传单,通过免费领取面条、洗衣液等小礼品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写字楼“听课”,以公司名义虚构红酒推销项目,进行“投资红酒返高利”的宣讲。来“听课”的老年人认为这是一场稳赚不亏的买卖,不光能领取到礼品,投资6400元还能在三个月后拿到2000元利息,比银行利息高多了,什么都不用做就能“躺赚”。如此噱头下,大家纷纷交钱当会员。截至2019年3月,张某某、何某等人累计骗取16名老年人推广保证金合计人民币18.22万元。眼看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骗子”团队卷款跑路,人去楼空。

案件审理——

2022年,该红酒集资诈骗团伙归案,七名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张某某等五人为取得被害人谅解积极退赃、退赔。目前,被骗的老年人损失已全部赔偿到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唐某等七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且属数额较大。综合考虑七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释法——

投资有风险,掏钱需谨慎。本案被告人之所以能够堂而皇之地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是实施了常见的骗术三步走。

第一步,披上"外衣"。以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司做掩护,并以投资红酒办理会员的名义开展集资诈骗活动,为其违法犯罪披上了表象合法的“外衣”。第二步,抛出诱饵。他们将目标瞄准对市场新兴经营模式识别能力不强的老年人,并通过赠予小礼品等形式吸引老年人来"听课"。第三步,高利洗脑。他们对前来听课的老年人轮番洗脑,大肆宣讲“高额返利、稳赚不赔”,被洗脑的老年人纷纷解开了“钱袋子”,掏出自己积攒的养老钱。

近年来,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红酒、瓷器等产品为幌子诈骗老年人钱财的案件屡见不鲜。大家一定要警惕“甜言蜜语”、小恩小惠,切勿贪图小利,为追求高额回报冲动“投资”,赔掉自己的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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