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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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深交所获悉,东海A退(000613)、邦讯退(300312)、天首退(000611)、德威退(300325)、网力退(300367)等多家退市公司,因业绩披露违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等,受到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纪律处分。
在业内人士看来,对退市公司信息披露等违规行为进行追责,充分体现出监管“零容忍”查处重大恶性违规的态度,将对相关上市公司形成威慑效应。
对信披违法违规“追责到底”
记者梳理上述公司违规事实发现,业绩披露不准确、不及时、不完整、不一致,成为多家退市公司被监管追责的主因。例如,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邦讯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决定。
深交所表示,邦讯退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且市场影响恶劣并导致公司触及深交所相关规则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由此,深交所对邦讯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代董事会秘书张庆文,董事张丽红,独立董事陈长源、罗建钢、夏志宏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独立董事陈宇,监事邵立岩、黄艺苑,财务总监郑冲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天首退、东海A退均因“未在业绩预告中预警公司存在终止上市情形”受到监管处分,且在此过程中多存在业绩前后披露不一致或“变脸”的情形。
天首退1月27日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1年实现净利润-4400万元至-2200万元,预计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1亿元至1.27亿元。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则显示,2021年实现净利润-2490.65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0,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但天首退在业绩预告中未预警公司存在终止上市情形。据此,深交所对天首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长、时任财务总监邱士杰,总经理陈锋利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再看东海A退,公司1月26日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2021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约3200万元至36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约为2800万元至3200万元,净利润约270万元至31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约150万元至190万元。但公司4月26日披露的业绩修正公告显示,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160万元至2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修正为亏损360万元至420万元。
与此同时,东海A退2021年财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023.45万元,净利润为-201.1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425.94万元,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但东海A退在业绩预告中并未预警公司存在终止上市情形,且公司财务会计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据此,深交所对东海A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袁小平、财务负责人符宗仁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重大会计差错“难辞其咎”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是前述上市公司被追责的另一主要违规事实,除东海A退外,网力退亦存在类似情形。
4月7日、4月29日,网力退先后两次对2020年财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违规担保涉及预计负债、其他应收款等事项。两次更正合计调减2020年度净资产6.09 亿元,公司当年末净资产由1.9亿元更正调整为-4.19亿元;调减2020年度净利润5.07 亿元,公司当年净利润由-5.37亿元更正调整为-10.44 亿元。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属于上市公司对其在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投资发展、治理内控等情况的总结分析,是投资者全面获取公司信息的重要来源,也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的交易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深交所表示,网力退未能准确披露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涉及差错金额重大,导致净资产正负性质发生变化,情节严重,违反了《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据此,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时任董事长赵丰、时任执行总裁邹洋、时任财务总监蒋超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此外,德威退也因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净资产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净资产存在较大差异,业绩预告修正前后净资产由正转负,业绩预告不准确、业绩修正披露不及时,引起投资者投诉质疑,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而被监管追责。
深交所纪律处分决定显示,德威退因对外担保负债事项进行重新预估、债务豁免事项生变,对2021年业绩预告进行了修正,净利润由-2.4亿元至-1.6亿元,修正为-6.2亿元至-5.4亿元;净资产由1.05亿元至2.1亿元,大幅下修为-5.92亿元至-4.87亿元。
同时,因无法就违规对外担保相关预计负债的完整性等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德威退2021年财报还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由此,深交所对德威退及公司实控人周建明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