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罗湖交警大队获悉,为了骑行者的安全,防止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对不服从指挥强行冲卡的行为不予现场拦截,转后台研判落地,追踪处理。交警部门表示,采取先固定违法行为证据,后通知接受调查处理,将成为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
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走机动车道……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认为,交警不敢强行拦截,违法跑了就没事。记者从罗湖交警大队了解到,7月27日至8月6日期间,5名驾驶员“事后”被交警部门找上门。他们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田贝二路、怡景黄贝路口、晒布路等路段时,因涉嫌驾驶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盯上”了。经调查后,5名驾驶员违法行为事实清楚,依法予以处罚。
据介绍,罗湖交警一方面不间断地进行视频巡逻执法,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夏季“百日行动”,构建全时段的立体事故防控体系;此外协同社会共治,联动群众监督举报,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行车时闯红灯、逆向行驶、骑快车道、越线停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织密交通安全防控网。
交警部门表示,电动自行车违法采取先固定违法行为证据,后通知接受调查处理,将成为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能够牢记遵守交规不是为了做给交警看,交警执法处罚也不是目的,保障出行平安顺畅才是城市的“福利”。(记者 解树森)